中國足協裁判評議第十四期,評議組認定8起判例中有4起錯漏判
7月16日晚,中國足協組認中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評議組進行了本賽季第十四期(20240716期)裁判評議工作。裁判根據各俱樂部的評議評議判例河北郎尊電力科技有限公司申訴意見,本期評議了8個判例,第期定起分別來自中甲和中乙聯賽。起錯評議組認定其中有4起裁判錯漏判。漏判
本期評議會仍采用視頻會議形式,中國足協組認中邀請兩名來自社會和媒體界的裁判足球社會監督員列席旁聽會議,采用評議組成員集體討論和單獨發表意見相結合的評議評議判例形式,得出評議結論如下:
判例一:中甲聯賽第17輪,第期定起大連英博VS蘇州東吳,起錯比賽第69分鐘,漏判蘇州東吳射門,中國足協組認中球擊中罰球區內的裁判大連英博防守隊員。裁判員示意比賽繼續。評議評議判例
對于此判例,評議組一致認為:從現有視頻判斷,球未觸及大連英博防守隊員手臂,河北郎尊電力科技有限公司裁判員臨場做出的不是手球犯規的決定,應予支持。
判例二:中甲聯賽第17輪,黑龍江冰城VS重慶銅梁龍,比賽第26分鐘,重慶銅梁龍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外手球,裁判員判罰其手球犯規、直接任意球,并出示黃牌。
對于此判例,評議組多數成員認為:重慶銅梁龍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外手球犯規,但從黑龍江冰城隊員射門使用的動作、球速以及防守隊員后續可能對球的阻止等因素來看,不應對重慶銅梁龍守門員的動作視為破壞一個明顯的進球(紅牌),而應以通過手球干擾或阻止對方有希望的進攻為由,對重慶銅梁龍守門員出示黃牌。裁判員臨場做出的手球犯規、直接任意球和黃牌的決定正確。
判例三:中乙聯賽第16輪,北京理工VS泰安天貺,比賽第54分鐘,北京理工60號隊員倒地時,泰安天貺11號隊員疑似踢北京理工60號小腿,裁判員判北京理工60號危險方式比賽(雙腿夾球),由泰安天貺踢間接任意球,同時向泰安天貺11號出示黃牌警告。
對于此判例,評議組一致認為:北京理工60號試圖護球,動作因倒地受到一定影響,尚未形成雙腿夾球的危險比賽方式,不應視為違規。同時評議組多數成員認為:泰安天貺11號使用過分力量,并帶有惡意踢對方倒地隊員腿部,該行為幾乎與裁判員停止比賽的哨音同時做出,應視為嚴重犯規并對其出示紅牌罰令出場,由北京理工踢直接任意球恢復比賽。裁判員臨場判罰北京理工60號以危險方式比賽、由泰安天貺踢間接任意球,以及向泰安天貺11號出示黃牌的決定均為錯誤。
判例四:中乙聯賽第16輪,湖南湘濤VS海口名城,比賽第31分鐘,海口名城60號隊員在回追防守時將湖南湘濤2號隊員鏟倒,裁判員判海口名城60號鏟球犯規并出示黃牌,湖南湘濤踢直接任意球,同時以非體育行為對湖南湘濤2號出示黃牌警告。
對于此判例,評議組一致認為:海口名城60號鏟球屬于魯莽犯規,應對其出示黃牌,不屬于嚴重犯規(紅牌)。隨后湖南湘濤2號有違規行為,支持裁判員臨場判罰。因此,裁判員臨場判罰海口名城60號犯規并出示黃牌、由湖南湘濤踢直接任意球恢復比賽,以及以非體育行為對湖南湘濤2號出示黃牌的決定均為正確。
判例五:中乙聯賽第16輪,湖南湘濤VS海口名城,比賽第36分鐘,海口名城20號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內與湖南湘濤22號隊員發生身體接觸,湖南湘濤22號倒地,裁判員未判罰犯規,隨后湖南湘濤53號對海口名城20號鏟球犯規,裁判員判湖南湘濤53號犯規并出示黃牌警告。
對于此判例,評議組多數成員認為:湖南湘濤隊將球傳中至對方罰球區內,湖南湘濤22號試圖接球并先觸到球,海口名城20號跨步動作形成了絆摔對方的犯規,應判罰海口名城20號犯規,并判罰球點球。另外,評議組一致認為,在裁判員臨場未判罰球點球的情況下,隨后湖南湘濤53號的鏟球動作屬于魯莽犯規,應出示黃牌警告。按照事件發生的先后順序,此判例應認定為裁判員漏判海口名城20號在本方罰球區內犯規,漏判罰球點球。
判例六:中乙聯賽第16輪,大連鯤城VS海門珂締緣,比賽第5分鐘,大連鯤城進攻將球傳至對方罰球區內,海門珂締緣2號隊員與大連鯤城21號隊員有身體接觸,裁判員判海門珂締緣2號犯規,并判罰球點球。
對于此判例,評議組首先一致認為,球傳至海門珂締緣罰球區內后,雙方的第一次爭搶接觸屬于比賽中可接受的爭搶動作,雙方均不犯規。從現有視頻推斷,守方海門珂締緣隊員觸到了球,因此處在越位位置的大連鯤城21號不存在越位犯規。同時評議組多數成員認為:海門珂締緣2號對大連鯤城21號存在拉拽動作,但并不是后者倒地的主要原因,不應視為犯規,大連鯤城21號也有借對方拉拽主動倒地的成分。裁判員臨場判罰海門珂締緣2號犯規并判罰球點球的決定錯誤。
判例七:中乙聯賽第16輪,大連鯤城VS海門珂締緣,比賽第72分鐘,海門珂締緣29號隊員傳中時,球與大連鯤城18號隊員有接觸,經第一助理裁判員協助后,裁判員判大連鯤城18號手球犯規,并認為犯規地點在罰球區外,故判罰直接任意球。
對于此判例,評議組首先一致認為,球與大連鯤城18號手臂接觸,且接觸點處于大連鯤城罰球區內,但評議組多數成員認為:大連鯤城18號手臂動作是跟隨身體而動的正當結果,處于合理位置,且有躲避與球接觸的動作,不應視為手球犯規。裁判員臨場判罰手球犯規錯誤,接觸地點判斷錯誤。
判例八:中乙聯賽第16輪,大連鯤城VS海門珂締緣,比賽第86分鐘,海門珂締緣連續射門,球擊中球門橫梁反彈后,海門珂締緣17號隊員在對方罰球區內與大連鯤城6號隊員有身體接觸,海門珂締緣17號倒地,裁判員判攻方海門珂締緣17號犯規,由守方大連鯤城踢直接任意球。
對于此判例,評議組一致認為:球從球門橫梁反彈后,大連鯤城6號先觸球并試圖控球,其動作不存在犯規。海門珂締緣17號上前爭搶并未觸到球,雙方發生接觸,臨場裁判員觀察位置較好,做出的犯規判罰應予支持。因此,裁判員臨場做出的守方不犯規、攻方犯規的決定正確。
中國足協將繼續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積極接受俱樂部的反饋和申訴意見,并針對其中重點判例以及社會關注度高、有利于統一判罰尺度的典型判例開展評議并向社會公布評議結果,對相關錯漏判裁判員作出內部處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