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公告正式罰湘濤助教:禁賽3場 罰款20000元
足協公告正式罰湘濤助教:禁賽3場 罰款20000元
字體大小:A A2012-08-25 16:12:15編輯:90vs體育點擊: 次
關于對湖南湘濤足球俱樂部湖南瀏陽河隊教練員張旭違規違紀的足協正式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2年7月14日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第十七輪第136場延邊長白虎足球俱樂部隊與湖南湘濤足球俱樂部湖南瀏陽河隊的公告比賽在吉林省龍井市海蘭江體育場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罰湘罰款廣西三江縣古宜鎮機械租賃公司裁判員的濤助報告,湖南湘濤足球俱樂部湖南瀏陽河隊主教練張旭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教禁多次進入場地指責裁判員,賽場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足協正式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二條、公告第四十四條之規定,罰湘罰款廣西三江縣古宜鎮機械租賃公司做出如下處罰:
一、濤助禁止湖南湘濤足球俱樂部湖南瀏陽河隊主教練張旭進入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比賽的教禁替補席三場;
二、罰款人民Bi20,賽場000元。
上述罰款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執行。足協正式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公告官員的罰湘罰款管理教育,凈化賽場風氣,
自覺維護賽場秩序,杜絕發生各類違規違紀行為,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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